做个自带WiFi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商家的同时,千万不能忘记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2020-12-17 18:05:04 admin 870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和WiFi的普及,现在就连小小的早餐店都开始为顾客提供免费的WiFi,很多人一出门,一怕没有WiFi上网冲浪,二怕WiFi信号不好,如此,越来越多的公众场所都可以提供免费网络,人们当然“正中心怀,乐不可支”。
不过,作为给顾客提供免费WiFi的商家,也应该要意识到您所要肩负的安全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任务。由于提供WiFi无线上网的公共场所机制不健全、安全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WiFi无线上网服务窃取用户个人信息和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危害信息网络安全。为确保用户上网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共WiFi上网场所应当落实相关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安装并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并提供符合公共安全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
如果未能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导致发生刑事案件证据灭失、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等严重情节的,你可能会被追究以下刑事责任哟~

行政处罚: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严重者可入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六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触及反恐法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简而言之就是商家一定要安装已经取得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安全专用设备并正常运作,才可以避免其中的法律风险。使用普通的WiFi设备,作为商家既不知道连接WiFi的是谁,更不知道使用WiFi的人有没有利用自己的网络从事违法犯罪,里面的风险不言而喻。


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需要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的场所,以及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


责任单位:哪些场所需要落实网络安全保护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提供免费上网服务的互联网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包括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宾馆酒店、商场、休闲会所、餐饮等),应当落实符合《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之规定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此外,相比其他行业,物流行业具有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的特点,进行WiFi安审,可以有效减少员工上网发布敏感信息或实施其他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对商家本身的权益更有保障。


措施落实:公共场所该如何落实网络安全保护



为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认证审计设备,让用户通过证件号、手机号、微信号等合规的方式登录上网。

2、前往公安机关备案,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

3、切实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对自己建的网络安全负责,对上网用户负责。


技术支持:如何选择安全合格的认证审计设备


目前,经市公安局备案的设备厂商有34家,商家可以直接登录网页(http://www.ispl.cn)进行查询,商家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安装,公安机关不强制安装特定品牌的安审设备。